一、受理举报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律检查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
对下列反映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二、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来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东风大道36号湖北市政集团F层湖北市政建设集团纪委(邮编:430100)。
2.电话举报。来电举报:027-84881977。
3.来访举报。来访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东风大道36号湖北市政集团。
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纪检机构对实名检举控告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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