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0 来源:湖北市政集团

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

1.2采购人: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1.3保险经纪人: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由东向西,起点位于翔安区境内厦门市与泉州市交界处(起点桩号K0+00),顺接拟建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泉州段)(预留设置九溪枢纽互通),线位与《福 建省综合立体网规划》(2021-2050)-高速公路专题中六纵十横两联中的支线(厦门段)一致,途径翔安区新圩镇、同安区五显镇、汀溪镇及莲花镇,终于沙厦高速云埔枢纽互通,与罗溪连接线顺接(终点桩号 K27+345.196),路线全长约 27.415 公里。本项目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 26 米,设计速度 100Km/h。 本项目高速公路主线长度约 27.415 公里,全线设 1处服务区,4处互通,其中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部分建安费暂定金额¥19亿元,其中一期工程埔山隧道段暂定投保金额2.4亿,二期工程暂定投保金额16.6亿。本项目分两期工程出具保单,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所有条款和限额同时适用于每一张保单,不得按工程建安费比例进行分割。

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 ¥10260000.00元,税率6%;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最高限价费率2.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最高限价费率1.0‰,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最高限价费率2.0‰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2.3服务期限:36个月;

2.4服务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拥有经营本项目险种保险业务资格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若2025年财报未出,则要求2022年、2023年、2024年财报,并提供2025年财报未出情况说明)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单条业绩至少提供一期与合同甲方办理计量回款的有效发票,有效发票是指对应承保合同额的保费计取)(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保险承保经验),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要求体现合同封面、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保险单);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同一供应商只能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若同一供应商的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3.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鄂金监办发【2025】113号)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严谨违规异地承保;根据原中国保监会《关于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2】32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不得由保险标的所在地以外机构承保、共保或采用统括保单承保。由于上述监管规定,出现投标人总公司唯一授权的中标机构和属地出单机构不一致情况。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写明每个险种属地出单安排,投标机构与属地出单机构之间的服务体系。另需列明服务牵头机构(合同签署),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出单机构,开票信息及保费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9 10 日至 2026 9 12 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9 20   9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需使用CA数字证书,已缴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年费的供应商可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时供应商需准确下载并填写《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关于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若因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不符且未及时修改、CA数字证书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全上传所有响应文件并按“递交响应文件”选项)。

温馨提示: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供应商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响应文件实际大小,请供应商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8小时执行上传响应文件操作,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联系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客服人员(4001276998、4001685996)。

特别提醒: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响应文件。

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 9 20 9 00 分。

5.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2在第二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开进行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3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启,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启的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未成功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4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入“开标大厅”,进行文件开启解密,使用CA数字证书或信封密码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5后续保险合同签订为三方签订,甲方(投保人)乙方(保险人)丙方(保险经纪人)。

8、联系方式

购 人: 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址: 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19 层 

系 人:      商务部        

    话:     18086281300      

保险经纪人: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宸天街A座4507

系 人:陈开                       

    话:1808664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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